Monday, April 16, 2018

李敖一生 (3)

李敖一生喜好批評別人,故很多人與他爭論,吵到後來,臉拉不下來,就有人告上法庭. 李敖本身也不是省油的灯,他又不怕麻煩,故他的訟事不断,長達幾十年. 在這些訟事中,比較重要而引人注目的是和蕭孟能長達十幾年的訴訟. 照常理想,他和蕭孟能合作十幾年,打出文星雜誌和書店的招牌,影响社會很大,再怎麼說,也猜不到最後朋友的友誼會断送,並且創造了人生的悲剧. 這訟案除了友情,还夾雜著愛情和倫理的標準和錯綜関係,有些灰色雷区,見仁見智. 加上政治因素的操作,社會大眾一時不明,以致判決再三,反覆無常. 加上经年累月,以李敖的精力,終於讓蕭孟能撑不下去,到底他比李敖年紀大多了,精力不足讓他在法庭上,無法發揮他的毅力. 以上衹是 introduction, 以下詳细描述一下,希望能讓大家更能瞭解真相.

李敖和訴訟

話說1965年12月25日,文星雜誌99期在印刷厂中被查封。5年後的1971年3月19日,李敖被国民党当局正式拘捕。 1976年11月19日,李敖刑满释放,他赖以生存的全部财產,就是萧孟能在他入狱之前一送一卖的两所房屋。 原来萧氏除了文星以外,在房地產方面也做了一些私人投资. 在台北建成水晶大厦,當時与人有些债务问题,他又将有遠行,深恐债权人乘他外走,将他的资產冻结,乃与李敖商讨並接受李敖的建议,将自己保存的一批财物,包括文物和珍藏,和一幢物业的契约等存放在李敖处. 1977年4月,“不按牌理出牌”的萧孟能为了逃避债务,与李敖签订君子協定:“查李敖先生住所所有关于本人之字画、书籍、古董、家具等(文件与信函不包含在内,系本人存寄,托李先生代为保管,未得本人书面之同意,任何人不得领取。)均系本人移转给李敖先生以抵偿对其所欠债务者,应该属李敖先生所有。特此证明。” 

1979年10月19日,准备前往智利的萧孟能,又与李敖签订一份委托对方代管“在台个别或共同之全部与金钱财产有关事项”的“协议书”。1980年2月16日,萧孟能与女友王剑芬由智利返回台北, 发现自己托管给李敖的“花园新城房子已经被退租,家具和古董全被搬空,天母‘静庐’也换到胡因梦的名下,委托李敖处理的水晶大厦,更被法院拍卖了”。 自己家的房门被李敖换锁,家中财物好似被洗劫一空,连王剑芬名下的另一所房子,也被转移到李敖的新婚妻子、著名演员胡茵梦的名下。 经多方交涉未果 ,“不按牌理出牌”的萧孟能终于拿起了必须“按牌理出牌”的法律武器。 萧孟能于8月26日以“背信与侵占”为由将李敖告上法庭。而李敖则以“诬告”反訟萧。 

訟案開始对李敖有利,可是後來有政治因素加入. 有件事需要一提,胡因夢與李敖結婚後,壓力始終不斷,國民黨逐步封殺她在演藝事業上的發展,使她非常沮喪。於是她打定了與李敖分手的主意,並在国民黨的操縱下捲入了幫助蕭孟能索回財產的官司. 胡茵夢認為李敖趁蕭孟能出國期間,侵吞了蕭的古董和傢俱,拍賣了蕭在水晶大廈的房子,退租了花園新城的房子,並且把與蕭共有的天母“靜廬”的房產換到了胡因夢的名下. 胡茵夢想,“我‘幻想’中的李敖,是個具有真知灼見而又超越名利的俠士,而不是一個多欲多謀,濟一己之私的‘俠盜’。”如今她感到,這個幻想徹底破滅了。据報導,政府不滿李敖反政府行為,想籍此訟案把李敖打下去,大概胡因夢受到政府很大的在压力,所以出来做一些偽証,或以夫人的姿态挺身而出,揭露李敖侵占萧孟能家產的不良行径,极力帮助维护萧先生。胡女士更指李敖並非“具有真知灼见又超越名利的侠士”,而只是“一个多欲多谋、济一己之私者”. 這些証詞对李敖極具殺傷力, 連李敖也没法解釋清楚. 所以後來二審, 李敖因胡女士的一些証詞和扯上一些私事使得李敖被告有罪要坐牢六月. 

李敖後來說出一些真相,他說當時蕭孟能和其妻朱婉堅有情感纠纷,蕭在外另有新女友王剑芬. 李敖大為不滿,他認為當初在文星創辦过程,朱婉堅曾大力幫忙,功勞不小,現被踢出,乃蕭孟能之為人不正. 於是李敖想籍這事把蕭之財產大部轉给朱女士. 這本是蕭氏夫妻兩人之私事,李敖是否應該介入,實在有些倫理問题. 從此可見李敖雖很有義氣,但也太多管閒事,对別人夫妻之事都要評理和插一手. 

等他以後出獄,他很不服氣,遂花大部分時間找蕭孟能的渣子. Nobody is perfect, 在探照灯之 focus 和顯微鏡的剖視,他对蕭孟能提告幾十项訟案,使得蕭也被判坐監,到後來 蕭衹好離開台湾,後来病逝上海. 想起他們兩人在文星創辦时期,合作無間,成就不凡,到後來因债務和女人関係而拆伙,变成敵人,过程很戲据化,聽來令人扼腕並惋惜不已. 到後來在台湾很多人皆認為李敖乃玩劣之士,好打官司,不但傷人,而且还以告官司致富,据歛家財. 總之他名声實在不佳,好在尚有一隻利嘴,以後成了台湾名嘴,在电视上和陳文茜一搭一檔,也有不少观眾和粉絲. 台湾到底已经發展到一種比較多元化的社會,对李敖這種人士尚可包容. 總之,蕭孟能除了一幢物業,其馀一切托李敖保管的财物 (約值美金七十萬元)皆未能回歸. 想他在上海一定傷心,愤慨,抑鬱而去逝. 他曾說过李敖是'有才而無德'的人物. 而他一生憾事即是“与李敖交往19年最後被侵占财產古董,與李敖反目成仇”。 

李敖這方的辯詞是他痛恨萧孟能为了女人,引王升的政治势力介入整他。萧孟能诬告他的案子使他丢了老脸,丢了老友,丢了老婆,但最後他反败为勝,不但恢复了名誉,并且打败了他们,还找国民党算了老账. 出狱后,有仇必报的李敖在女友刘会云的帮助下,搜集了不少萧孟能的違法证据,先後以弟弟李放、女友刘会云、以及萧孟能前妻朱婉坚等人的名义控告萧民事、刑事案件达35起之多,两次将萧孟能告进了监狱。萧和女友谈李色变,1985年5月23日,李敖再次以非法转让外汇控告萧,在面临第三次入狱前夕,此时的萧孟能已经 68岁。在疲惫与恐惧之中,携女友王剑芬逃往美国,成了台湾警方的通缉犯。时至今日,李敖和萧孟能的恩怨是非,依然难以说清楚。李敖是否趁火打劫?萧孟能有無落井下石?赢了官司为什么没有追回财產?既然李敖声称自己是冤狱但是後来为什么没有平反?是个人恩怨,还是国民党趁机封杀?無人知曉。李敖一辈子得理不饒人,自诩为了真理,六親不认。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出狱后千方百计,不依不饒,决不妥協,断不原谅!李敖把萧孟能告成通缉犯,流亡海外,病逝上海。善恶一念之间,原本親如兄弟的两人,如此结局,讓人感慨萬千,失望不已。這使人想起小型的'基督山恩仇記',大仲馬地下有知當不知做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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